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收外汇的服务费协议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收外汇的服务费协议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什么是外汇买入卖出价?
卖出价(Sellprice)就是卖出基础货币,同时买入结算货币的价格。是外汇银行向客户卖出外汇时使用的价格。因为其客户主要是进口商,故卖出价常被称作“进口汇率”。买卖价之间的差额是外汇银行的手续费收益。
外汇买入价是“外汇卖出价”的对称。亦称“买入汇率” 。是外汇银行向客户买进外汇时所使用的价格。在***用直接标价法时,外汇折合本国货币数额较少的价格为买入价。即银行买入外币时付出的本币数额。
中间价,买入价和卖出价之间的价格差,就是“点差”。买入价比卖出价要高,原因是您需要从外汇经纪商那里买卖货币,经纪商为您提供了服务,就要收取“服务费”。
外汇中间价亦称“外汇中间汇率” 。是外汇买卖价的平均数。其计算公式是:(外汇买入价+外汇卖出价) / 2 =外汇中间价。外汇中间价在西方常用于对汇率的分析,报刊报道汇率也用中间价。我国外汇牌价的中间价用于清算贸易和非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不对外公布。
扩展资料:
外汇包括外币,但外币并非都是外汇。通常情况下,只有可以自由兑换外币才是外汇,因为外汇的实质是国际支付手段,如果某种货币不能自由兑换,它就不能成为国际支付手段。通常有现汇户和现钞户之分。
外汇支付流程?
1、填写核销单、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进口单位办理付汇时应当按规定如实填写核销单(一式三联),属于货到汇款的还应当填写有关“进口货物报关单”编号和报关币种金额,将核销单连同其它付汇单证一并送外汇指定银行审核。
2、外汇指定银行办付、核销单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外汇指定银行在办理付汇手续后,应当将核销单联按货到汇款和其它结算方式分类,分别装订成册并按周向进口单位所在地外汇局报送;将第二联退进口单位,将第三联与其它付汇单证一并留存五年备查。
3、外汇指定银行留存备查。外汇指定银行对凭备案表付汇的,应当将备案表联与核销单第三联一并留存备查;将第二联与核销单第二联退进口单位留存;将第三联与核销单联报送本银行所在地外汇局。
4、进口单位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进口单位应当按月将核销表及所附核销单证报外汇局审查;应当在有关货物进口报关后一个月内向外汇局办理核销报审手续。
在办理核销报审时,对已到货的,进口单位应当将正本进口货物报关单等核销单证附在相应核销单后(凭备案表付汇的还应当将备案表附在有关核销单后),并如实填写“贸易进口付汇到货核销表”;对未到货的,填写“贸易进口付汇未到货核销表”。
5、外汇局审查签章。外汇局审查进口单位报送的核销表及所附单证后,应当在核销表及所附的各张报关单上加盖“已报审”章,留存核销表联,将第二联与所附单证退进口单位。
进口单位应当将核销表及所附单证保存五年备查。
6、外汇指定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银行外汇指定银行应当于每月5日前向外汇局报送“贸易进口付汇统计月报表”。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收外汇的服务费协议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收外汇的服务费协议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