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外汇管理条例外汇包括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3个相关介绍外汇管理条例外汇包括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我国《外汇管理条例》中规定的外汇主要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外汇,是指下列以外币表示的可以用作国际清偿的支付手段和资产:(一)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二)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三)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四)特别提款权;(五)其他外汇资产。
”
外汇管理条例全文?
一、为贯彻执行国务院批准的《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特制定本细则。
二、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单列市和经济特区分局①(以下简称外汇管理部门)是境外投资者有关外汇事宜的管理机关,负责境外投资外汇风险审查和外汇资金来源审查,以及对投资资金的汇出和回收、投资利润和其它外汇收益汇回的监督、管理。
三、《境外投资外汇管理办法》所称境外投资是指境内投资者把外汇资金或者设备、原材料、工业产权等输出到境外,在境外设立各类企业或者购股、参股,从事生产、经营的活动。
四、境外投资项目由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境内投资者(以下简称多个投资者)共同举办的,按下列规定向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1 同一辖区内的多个投资者,由出资较多的一方向所在地外汇管理部门办理有关手续。
港币属于外汇吗?
港币属于外汇,人民币以外的货币通称外汇。
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港币属于外币。香港虽作为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但从中国人民银行每天公布的外汇牌价中,港币是以外币的方式与人民币进行兑换的,据此,可以将港币视为外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交易活动只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不能以港币进行结算。
港币属于外汇,人民币以外的货币通称外汇。 港币也是外汇的一种。 外汇,就是外国货币或以外国货币表示的能用于国际结算的支付手段。我国1996年颁布的《外汇管理条例》第三条对外汇的具体内容作出如下规定:外汇是指:
①外国货币。包括纸币、铸币。
②外币支付凭证。包括票据、银行的付款凭证、邮政储蓄凭证等。
③外币有价证券。包括***债券、公司债券、股票等。
④特别***权、欧洲货币单位。
⑤其他外币计值的资产。港币属于外币。香港虽作为我国的一个特别行政区,但从中国人民银行每天公布的外汇牌价中,港币是以外币的方式与人民币进行兑换的,据此,可以将港币视为外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法》第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是人民币。以人民币支付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公共的和私人的债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收”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第七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禁止外币流通,并不得以外币计价结算”的规定,在我国境内进行的交易活动只能以人民币进行结算,不能以港币进行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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