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中外合资企业 外汇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4个相关介绍中外合资企业 外汇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外贸企业(内资)有没有外汇登记的IC卡?
内资企业如果有进出口业务需要办理外汇登记证,没有的话不需要办理。 依法成立的外商投资企业均需办理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办理此项业务前,外商投资企业应先取得外经贸部门的批复文件及《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并领取了工商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凭下列申报材料到国家外汇管理局申报:
1、加盖申请单位公章的《外商投资企业情况登记表》和《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
2、外经贸部门批准企业成立的批复文件及颁发的批准证书原件;
3、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4、企业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营业执照(验原件或盖有原章的复印件,复印件留底);
5、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办理此项业务后,领取《外商投资企业外汇登记证》。以后到外汇局或银行办理外汇业务时,均需出示此证。
外商投资企业利润汇回的相关规定?
1、外商投资企业法(包括外资企业法、中外合资企业法、中外合作企业法)及会计制度、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
2、有限制。可以超过投资总额或者注册资本,只要你有这么多利润,而且已经纳税。而且本年的外汇年检中“上年度的外汇收支情况审核报告”中所属外方利润已准确填报。
3、只要完整交了所得税,不需要交其他税了(当然,营业税肯定已经交过了)。但需要到需要到税务局出具完税或免税证明。依据是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非贸易及部分资本项目项下售付汇提交税务凭证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0]66号)。
外汇管理局备案需要带什么资?
外商投资企业办理外汇登记时,应提供如下材料:
1、书面申请(包括企业基本情况等)。
2、 营业执照副本(非法人中外合作企业提供非法人营业执照;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无须提供营业执 照)。
3、外经贸部门批复文件、批准证书。
4、经批准生效的企业合资合作合同、章程。
5、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
6、企业公章。
7、除上述材料外,视情况要求补充的其他材料。 以上书面材料需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应加盖企业公章,确认与原件内容一致,我管理部验后返还原件,同时留存复印件。 如果货款不多,可以以个人的名义办理,目前个人年度结汇限额为五万美元。
外贸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
外贸公司经营范围主要是指外贸公司可以从事的业务范围和经营项目,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进出口贸易:包括代理进出口、***购、销售、国际物流等。
2. 投资合作:与国外企业或个人合作,在境外开设分支机构、成立合资企业或合作生产等。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中外合资企业 外汇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中外合资企业 外汇的4点解答对大家有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