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给大家谈谈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以及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企业名录对应的知识点,希望对各位有所帮助,不要忘了收藏本站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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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劳务合作或对外承包工程属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吗
1、非贸易外汇是指贸易外汇以外的一切外汇,即一切非来源于或用于进出口贸易的外汇,如劳务外汇、侨汇和捐赠外汇等。
2、如运费、保险费、样品、宣传、推销费用等所用的外汇;\x0d\x0a②非贸易外汇,进出口贸易以外收支的外汇,如侨汇、旅游、港口、民航、保险、银行、对外承包工程等外汇收入和支出。
3、凡在报告期内涉及外汇收支的交易,均属于国际收支的范畴。广义国际收支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一定时期(一年、一季或一个月)内各种对外往来所产生的全部国际经济交易的统计。
货物贸易外汇分类等级
1、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A类企业,其贸易外汇收入(不含退汇业务及离岸转手买卖业务)可暂不进入出口收入待核查账户而直接进入经常项目外汇账户或结汇。
2、目前不得办理离岸转手买卖外汇收支业务的境内企业包括: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B类的企业;货物贸易外汇管理分类等级为C类的企业。
3、根据新规,外管局将根据企业贸易外汇收支的合规性及其与货物进出口的一致性,将企业分为A、B、C三类。
4、外汇局根据现场或非现场核查结果将外贸企业分为ABC***。核查情况正常列为A类企业。核查期内出现总量核查指标超标,或预收货款、预付货款、延期收款各项贸易信贷余额比率大于25%等异常情况的,列为B类。
对于货物贸易收支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是否必须一致
1、一般情况必须。如果不一致,收汇单位可向所在地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汇局)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出口合同或协议等有关证明材料及其复印件。
2、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必须保持一致。根据《指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必须保持一致。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3、是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办理收汇或进口数据的主体变更手续。
对于货物贸易外汇收支业务进出口与收付汇主体是否必须一致
1、根据查询相关资料显示:必须保持一致。根据《指引》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货物贸易外汇管理法规有关问题的通知》必须保持一致。最好查询当地官方网站获得第一手权威信息。
2、必须一致银行为企业办理货物贸易外汇收支相关业务,应当首先确认客户主体资格和货物贸易分类状态。
3、是对于符合规定的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的情况,收汇或进口企业可向所在地外汇局报告,并办理收汇或进口数据的主体变更手续。
4、资金 出境亦要加强真实性审查。 同时,对于货物贸易的外汇管理,境内机构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及时办理收汇业务,完善经常项目外汇收入存放境外统计,要求主动报告相关信息。
5、银行按规定办理货物贸易收付汇单位与进出口单位不一致业务时,在涉外收支申报交易附言中标注“非报关人”字样。
6、收款人和发货人不一样外汇核销不正常。根据查询相关***息显示,企业应当按照谁出口谁收汇、谁进口谁付汇原则办理贸易外汇收支业务,收付汇主体与报关单上收发货人应该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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